无法界定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11月2日新京报载,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对性病、人工流产等12类广告的“禁刊”首日,多数媒体都遵守规则没再刊登违规广告,而少数媒体却将国家明令禁止刊登的广告改头换面予以刊登,而工商部门却表示,这样的广告是否属于禁止范围,还无法界定。

这“少数媒体”的胆大与工商部门的“糊涂”或“故作糊涂”和他们之间配合的惊人默契实在让笔者叹为观止。这“少数媒体”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而上,视国家法律、法规如无物,不外乎有如下几种情况:其一,有坚实的后台,工商部门不敢去动它;其二,与工商部门达成了某种默契——退一步海阔天空,媒体改头换面,做出配合工作的姿态,工商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假装糊涂,就当没看见或将“皮球”踢给上级部门,上面万一追查起来,双方都有退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一团和气,彼此包涵着点,这次工商部门给足了你媒体的面子,下次工商部门有什么违法或违规行为,你媒体也只当没看见——毕竟,双方都不是好惹的主儿;其三“少数媒体”投石问路,工商部门心照不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坏的猜想当然是工商部门得了媒体或医院的好处,但笔者姑且排除这种可能。

如果媒体刊出的广告让读者不知所云,猜不透到底卖的是什么产品,那这种广告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没有商家愿意花钱玩这种无聊的“猜谜游戏”了。因此,不管广告怎么变换花样,它总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了读者卖的是什么产品——只要不痴不呆,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恐怕都对广告的意思一目了然。虽然这些违规广告已经“易容”未必工商部门竟弱智到“无法界定”的地步,难道这么简单的东西非要请专家来进行论证才能定性?孟子说,把泰山挟在胳肢窝底下跳过北海,的确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若为老人家折根树枝当拐杖而说不能,这就是不为而非不能了。显然“无法界定”只是一种托辞。

如今“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非法利益合法化,法律执行随意化”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弊病,在这种意义上“无法界定”这种平衡状态其实就是国家法令、媒体、医院、工商部门之间利益与权力博弈的结果。不能不说,如何打破这种平衡状态,回归国家政权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是当前摆在执政者面前且又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11月2日新京报载,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对性病、人工流产等12类广告的“禁刊”首日,多数媒体都遵守规则没再刊登违规广告,而少数媒体却将国家明令禁止刊登的广告改头换面予以刊登,而工商部门却表示,这样的广告是否属于禁止范围,还无法界定。

这“少数媒体”的胆大与工商部门的“糊涂”或“故作糊涂”和他们之间配合的惊人默契实在让笔者叹为观止。这“少数媒体”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而上,视国家法律、法规如无物,不外乎有如下几种情况:其一,有坚实的后台,工商部门不敢去动它;其二,与工商部门达成了某种默契——退一步海阔天空,媒体改头换面,做出配合工作的姿态,工商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假装糊涂,就当没看见或将“皮球”踢给上级部门,上面万一追查起来,双方都有退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一团和气,彼此包涵着点,这次工商部门给足了你媒体的面子,下次工商部门有什么违法或违规行为,你媒体也只当没看见——毕竟,双方都不是好惹的主儿;其三“少数媒体”投石问路,工商部门心照不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坏的猜想当然是工商部门得了媒体或医院的好处,但笔者姑且排除这种可能。

如果媒体刊出的广告让读者不知所云,猜不透到底卖的是什么产品,那这种广告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没有商家愿意花钱玩这种无聊的“猜谜游戏”了。因此,不管广告怎么变换花样,它总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了读者卖的是什么产品——只要不痴不呆,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恐怕都对广告的意思一目了然。虽然这些违规广告已经“易容”未必工商部门竟弱智到“无法界定”的地步,难道这么简单的东西非要请专家来进行论证才能定性?孟子说,把泰山挟在胳肢窝底下跳过北海,的确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若为老人家折根树枝当拐杖而说不能,这就是不为而非不能了。显然“无法界定”只是一种托辞。

如今“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非法利益合法化,法律执行随意化”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弊病,在这种意义上“无法界定”这种平衡状态其实就是国家法令、媒体、医院、工商部门之间利益与权力博弈的结果。不能不说,如何打破这种平衡状态,回归国家政权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是当前摆在执政者面前且又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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