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厌到了Johnny的化妆舞会现场, 被那群妖魔鬼怪狠狠震惊了。打扮成什么样的都有,cosplay、特效化妆……还有搞人体彩绘的,着实令他大开眼界。
他的行头跟旁人一比相形见绌, 如同跑错地方的路人。
丁厌在人群中找到Johnny,送上礼物, 是个玫红色小羊皮的包包, 今年的大热款稀有色, 还是沾了楚瀛的光才千辛万苦买到的。Johnny收下,看也没看就交给助理拿去放着了。
他送这个也没真期待对方会用, 只是聊表心意。
Johnny看了他好半天,终于认出他是谁, 登时两眼放光, 惊喜道:“你真会化妆啊!?太漂亮了, 这裙子别人穿就是丧服, 你穿上怎么就那么衬你呢,来让我好好看看。”说着亲昵地挽过他的手臂,把他介绍给周围一圈的朋友认识。
丁厌强颜欢笑,庆幸还好楚瀛没来,这简直是西游记里蜘蛛精住的盘丝洞。
Johnny到底是大忙人,没空给他当保姆, 很快被旁人团团围住,丁厌借机挤出人群, 去用餐区拿盘子觅食。
他来时没吃饭, 空腹喝了一杯香槟, 脸部烧热, 急需食物填补空虚的肠胃。
这派对的厨师不知去哪儿请的, 做的比五星级酒店好吃多了。丁厌找了张空桌独自坐着, 旁若无人地吃吃喝喝。
一个人吃饭不免显得寂寞,为防止没眼力劲的人前来打搅,他的目光只在餐盘和手机间流连,一心两用,万分忙碌。
给他取名“雪宝”的八卦小组他逛过,那里的组员扒皮技术出神入化,他微博小号上传的vlog被当作课件用以研究,网友们连他用的护肤品牌子都扒得一干二净。
大约是今天上午他发了新照片的缘故,晚上又有条顶着他小号id的热门帖飘在第一页。
【filthymoon的男朋友是真爱还是跟她玩玩啊?】
琪琪哈尔 发布讨论:
脏月亮在你组的待遇好得离谱,明明她微博粉丝不是最多的,没露过脸,身材也很扁平,一句话都没说过,怎么在这儿那么受欢迎啊,一个嘲她的都没有。
没有嘲帖的网红人生是不完整的,我先来开个头吧。感觉她的富二代男友只是艹人设,可能根本不存在。不然如何解释都那么有钱了,连一个好包都不给她买。
Emoji贩卖机:
她背过的包里有Chloé和Celine啊,这还不算好包吗?
[引用:Emoji贩卖机……]琪琪哈尔[楼主]:
……我说的是爱马仕那级别的,她那几个包都很小,加起来也不够买个Birkin。不是说她男朋友巨巨巨巨有钱吗,几十万的娃娃送得起,送她个好包也很应该吧。
卤蛋君:
虽然我组以嘲帖而威名远播,但没必要尬嘲,你多看两遍她的视频吧,就最近那几个,她吃的用的哪样便宜了;还有她这半年穿的衣服,买得起大牌包不叫有钱,能消费得起成衣的才叫富,她全身上下最不值钱的估计就是她的包了。
[引用:卤蛋君……]琪琪哈尔[楼主]:
我知道成衣比包贵,也知道她吃穿用度都很白富美,但这仍然不能解释她为什么背不起好包,住不起大房子啊。
要真那么有钱,怎么会在包包这么重要的东西上委屈自己?
以及,真的有大少爷会陪女朋友住小公寓吗?
momo:
赞同楼主,总觉得她拍照和视频特别假,像有团队和工作室,不明白怎么组里一水儿夸的。男朋友只是剧本和找了个托吧?看看扒她帖子火了以后,她涨了多少粉吧,谁信谁傻呗。
春眠鸟叫:
不懂,吃瓜,dd
菩萨保佑:
你们是不是网文看多了。真以为有钱人是只住大house出门就开迈巴赫吗?不背个喜马拉雅就不能叫有钱?
张曼玉(影后版):
演不演的不知道,就觉得她衣品好不行吗?她既不卖货也不接广告,碍着你们哪儿了?
[引用:张曼玉(影后版)……]琪琪哈尔[楼主]:
这不是讨论吗?没说她衣品不好,不爱看你可以出楼,谢谢。
伊玄子清凉:
嗨呀,本月亮姐十级学者来了。
[图片]这是她今天上午更新的照片,重点看我圈出来的这枚戒指
[图片]Google搜到的同一枚戒指2001年在佳士得拍卖行的成交记录,数一数有几个零哈
[图片]这是相关介绍,纯英文,我翻译下关键信息:白鸽的眼珠用的是一颗半克拉红钻,而不是红宝石,这枚戒指由知名的珠宝商人兰德克亲手设计,用于镶嵌鸽子身躯的白钻质量在20分到2克拉,共计48颗。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全球红钻的总产量不足100克拉,每克拉的价格在八位数rmb以上,够买几个爱马仕自己算吧。
姐的这枚戒指虽然不是品牌定制,但也是古董,one off无同款,光这颗红钻就值一套大house,谁家公司会拿货真价实的珠宝给模特当道具?恕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
姐夫没露过脸,身份不好说,如果不是真爱也能出手这么大方,那我祝组里的姐妹都能找到这种傻多速男人[爱心]
[引用:伊玄子清凉……]妹妹狗:
这打脸来得太快了吧哈哈哈。脏月亮不愧是组宠,还有十级学者帮她澄清。手动狗头。
张曼玉(影后版):
楼主人呢?不会真去算八位数能买多少birkin了吧笑死。
再喝一口吧大郎:
开几百万的车不叫有钱,玩六十万的娃娃不叫有钱,买上千万的钻戒和名画真迹不叫有钱,非得有几个破包才能证明身价,奢侈品牌的洗脑营销深入人心。
……
丁厌点开那个号称他小号十级学者的用户发的第二张大图,指甲戳着屏幕细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
嗯七位数,还好嘛。
等会儿……这个单位是英镑。
老天啊,连楚瀛自己都承认很贵的东西,是真的很贵……
别看了别看了,越看越心慌。
丁厌熄掉手机屏幕,继续吃饭,借食欲平定心绪。
啊,这个鱼排太好吃了!他消灭一盘,还想再来一块,于是端起碟子起身;但到处人来人往,他一不留神,就与人迎面相撞,并不幸地碰翻了人家手里的酒杯。
他是眼疾手快地退开了,酒水却淋在那人的衣服上。
为什么这么戏剧化、这么烂俗的桥段,会发生在实际生活里啊!丁厌内心深处叫嚣着,从包里掏出纸巾递上去。
“对、对不起……”他瞧那人面色不快,并不接他的纸,只好自作主张抽出一张,帮人擦拭着湿透的衣衫。
妈呀,这种8000块一件只有logo的纯色T还真有人买啊……
丁厌用纸沾掉酒渍,小心地观察眼前人的神情。
怎么……长得有点眼熟?他思忖着在哪里见过这张脸,然后得出答案——哦!
他下意识说出口道:“你是……是那个马……!”马什么来着!我这金鱼脑!
明星现实里比电视上好看十倍果真不是吹嘘,这小马的脸剧里像磨皮过度的发面馒头,亲眼见到唯有“帅气逼人”四字能形容,头小肩宽腿长,五官立体。
对方此时也看到他的正脸,疏离冰冷的神色有所缓和,说:“别擦了,擦不干净的。”
“噢,实在不好意思……”丁厌怯怯地缩回手,心如刀绞,忍痛说,“这件衣服我会赔给你的……”
8000块啊……呜呜……
他是挣了点小钱,可经不起老天爷这么收割啊。花了几万为不需要的配件买单就算了,来蹭一顿饭还倒贴8000块……呜哇不想活了。
观他眼眶发红,马凌峰发笑道:“你这演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不过没人告诉你吗?这种搭讪方式真的很老套。”
丁厌怔然地瞅着说话的人,指了指自己,“我?搭讪你?”
“你长得很漂亮,”马凌峰慷慨地赞扬道,“但以后别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了。”然后从裤兜摸出手机,“来,这是我微信,扫吧。”
神经病……丁厌只敢在心里想,不敢说出口。
“微信我就不扫了,看得出你不差钱,那这件衣服我就不赔你了,你慢慢玩……不打扰了。”
丁厌妄图黯然退场,不料被人拽住手腕——
“那你把我衣服弄脏了,不能就这么走了啊。”
“额……要不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洗?”
马凌峰哈哈大笑,两手插兜道:“咱俩加个微信吧,你好有意思。”
丁厌:“真不行,我是男的。”
“啊?”马凌峰绕着他转了一圈,上下扫量,“看不出来啊,你是为了来玩儿,特地穿成这样的吗?很适合你啊!”
“算是吧……”丁厌没有被看得不自在,反而垂头拍了拍裙摆。
“我有几个朋友在那边喝酒,你跟我过去,咱们一块玩儿呗。”
“你的朋友都是演员吗?”
“就一般朋友,走吧!你一个人在这儿多无聊啊。”
丁厌想着时间还早,嗯,玩玩也行!
他这一玩,就玩到了凌晨四点,从Johnny的派对换场到一家夜店,嘈杂的音乐声震碎脑髓。
要让丁厌来讲这类娱乐场所有什么好玩的,他说不出所以然;他只是喜欢闹哄哄的气氛,人多有安全感,而且他嘴笨,就乐意看脑子快、巧舌如簧的人玩游戏。
或许他是标准的社会性群居动物,身处群体之中自然而然会到欢乐,是基因所致。
十点半楚瀛给他打过电话,太吵了他没接到,不过十一点前他发了短信说自己会很晚到家,让楚瀛先睡不用等他。
今晚他运气好,输得少,没被灌很多酒,圆满遵守了法则第一条;算着时间,他也该走了,丁厌和马凌峰及其朋友告别,单独打车回家。
过去一个人住习惯了,凌晨归家从不在乎动静大小;如今和人同居,他进门尽量轻悄,不吵醒楚瀛的美梦。
只开玄关的那顶小灯,钥匙放到收纳盘,脱掉高跟鞋……头发和胸针缠上了,解了半天。
待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一开灯,沙发上竟坐着一个大活人!
“——哇啊!”丁厌吓得魂飞魄散,惊魂未定道,“你、你不睡觉……在这儿坐着干什么……”
楚瀛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凝眸朝墙上的挂钟看去,慢悠悠地说;“我只是做个实验,看不催你的话,你最迟几点到家。”
“今天是有点晚……”丁厌心里发虚,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还加了冰块。他喝完大半杯,纾解了酒意,说道:“你不要生气啊,一年才这一次,我比起以前已经很收敛了……”
“嗯,早点睡。”楚瀛从他身边路过,去了卧室。
丁厌卸妆、洗脸、洗澡、吹头发……等等琐碎小事做完,窗外天已快亮了。
卧室亮着一盏壁灯,楚瀛靠在床头看书,不知是真看还是假看。丁厌摸上床,盖被子,再缓缓靠近。
先碰手,没反应……再碰腰,还是没反应。
丁厌放心大胆地展开两条胳膊,圈住楚瀛的腰,把自己当作抱枕,送到人怀里。
“你是个小气鬼我知道,但你不要跟我冷战……我受不了别人跟我冷战,因为我可喜欢讲废话了,你要是不理我,我就一直讲。”
书籍翻页的响声在宁静的房间内格外清晰。楚瀛目不斜视地盯着书页上排版密集的小字,灯光将颜色偏浅的眼眸映得像清透的琥珀,微敛的眼睫毛不时扑闪,宛如一尊动静相宜的雕塑。
丁厌口无遮拦地絮叨起来,“我下午泡澡看了一部超级难看的偶像剧,只看了一集,但难看到想把编剧的脑子挖出来,考察他写这些情节的时候在想什么。结果啊,我晚上就见到了男主角的演员,他演的是面瘫霸道总裁,但本人脑子缺根筋,我不小心撞洒了他的酒,他就认为我是故意设计接近他。你说,他这得看了多少狗血烂片,才能脑补出我是故意的?
“不过这个演员本身还好,他的朋友才叫奇葩。今晚不是化妆舞会吗?其实就是个变装party啦,现场有个男的,他可能有2米左右,好高啊……他穿了身《异形大战铁血战士》里异形的衣服,你看过吗?就是头颅长长的……像根米肠,后背还插了管子的那种怪物。这个温度他敢全副武装穿那么厚的衣服,我好佩服……”
“但这不是最好笑的,最好笑的是……”丁厌联想到那画面,自己先笑得停不下来,费了好大劲压抑笑声,说,“就……他喝酒只能用吸管塞进头套里。后来玩游戏,输了的人要用嘴开瓶盖,他就把他的头套一掀……”
“啊哈哈……他居然没有头发!”丁厌满床打滚,快喘不上气,“一个两米多高的瘦子,手长脚长的,没有头发……就像……啊啊啊一条竹节虫成精,头上顶了个鸡蛋……”
“救命笑死我了……”丁厌伏在楚瀛的腰上,笑得直发抖。
楚瀛的双眼往下一瞥,很快又抬起回到书上,嘴角翘起浅浅的弧度,在翻页时不留痕迹地隐没入肃静与专注中。
丁厌笑够了,犹如溺水浮上岸,深吸一大口气,躺倒。
天花板的镜子照出他微醺晕红的脸颊,和旁边人看书的姿态。
丁厌胸口空落落的,他不甘心地再次滚到楚瀛怀中,抢走书籍丢到被子上。“你不要装了,我刚才看到你笑了。”
“捡回来还给我。”楚瀛说。
“书有什么好看的?”丁厌掀被子坐起,挤到对方的身前,“不如看我新买的纹身贴?”
他撩起睡衣的下摆,亮出一截白生生的细腰,一条深红鳞片的瘦蛇盘踞在莹亮的皮肤表面。
“蛇是冷血动物,不喜欢人的体温,所以你抓它,它就会跑掉……”丁厌擒着楚瀛的手,让略低于常温的手指触碰自己细颤的肌理。
楚瀛顺势搂住他的腰,“我真是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不是很正常吗,我是谁呀。丁厌傲然地扬起下巴,说:“我允许你亲我。”
楚瀛憋不住笑了,却不亲他,而是掐着他最怕痒的那块肉,听他发出尖叫;然后压倒躲闪的他陷进床中央,再咬他的脖子和耳垂,直至他手脚发软,腰间狡猾灵活的赤蛇再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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