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背后的社会心理
又是一个案件引发的流行语。上次是瓮安少女李树芬溺水死亡,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时提到了“俯卧撑”随即俯卧撑走红网络。这次是云南青年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很快,躲猫猫也火了起来。网友们一边讨论躲猫猫这个游戏的危险性,一边大量发帖“躲猫猫”(2月17日今日早报)

中国的监狱真是个天堂般的地方,不但允许犯人在放风的时候玩“躲猫猫”的游戏,更难得的是中国的犯人个个都象天使一般地童心未弥——都二三十岁的成人了,还保持着玩“躲猫猫”的兴致。不过,有童心的人往往不懂得保护自己,这不,一个叫李乔明的犯人就低估了玩这一游戏潜在的危险性,竟然一头撞到了墙上,落了个因“重度颅脑损伤”而离开人世的下场。正如网友许晖在其博文躲猫猫释义中所言“‘躲猫猫’这一游戏在展示晋宁县看守所的人情味儿之外,同时雄辩地证明了一个道理:游戏也可以杀人。”是足以为玩游戏者戒也!

明眼人不难看出,和使“躲猫猫”这一词语流行起来的众网友一样,笔者在上文中止不过是拿“‘躲猫猫’撞墙致死”这个警方对于犯人非正常死亡的超出常理、带着“黑色幽默”意味的荒诞解释调侃了一把。其实,与“俯卧撑”一样“躲猫猫”也是中国当代社会的媒体镜像。“躲猫猫”是一个“双面怪物”它的一面是不受民众制约的公共权力的任性、专横、冷漠和残暴,另一面是民众的不满、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的绝望和无力的状态——除了借“犬儒主义”的调侃或恶搞暂时发泄发泄,甚至“自我娱乐”一番,他们别无选择或不知道该如何么应对——如果无力改变现状,至少可以改变我们自己看待现状的方式,这样,不管怎么恶劣的生存或生活环境,都变得可以忍受了。

公共权力之所以必要,是为了保护民众免受来自个体本身以外的“他者”的暴力或任意规则的伤害。公共权力其实是一种制约不合法的暴力的暴力,并非无限的,而是有边界的,应该受到制度上的或其他形式的制约,否则就有沦为专制权力的危险,因为暴力——不管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始终都是一种非理性的力量,如果缺少有效的制约,必定会走向滥用和残暴,从而给作为个体的人或人类带来人为的灾难。

在中国“神权政治”的皇权时代和帝国时代,由于君权神授,被美化和神化为“金口玉言”皇帝的话就是法律,而作为皇帝的化身和代言人的官员则是具体而微的皇帝,所以,那时的国家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一种凌驾于民众之上的任意的“私人权利”而不是“公共权力”——至少在强大的皇帝与作为皇帝意志的实施机构的政府部门面前,老百姓是裸露在皇帝及其代言人的任意规则的支配之下的,缺乏任何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除非揭竿而起,以暴制暴。可是造反甚至只是对这种任意权力的轻度抵制的成本太高,因此,大多数老百姓在大多数时候都会造反逆来顺受。然而,任是多么残暴与专横的压迫都消弥不了他们心中的不满,故为了对于来自统治者的专横暴力能够长久地忍受下去,郁积在他们心中的心理能量需要找一个统治者可以容忍的发泄口——调侃或恶搞类的民间文化形式,如笑话等等即是其发泄形式之一。当一切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与不平都以漫画或搞笑的形式呈现出来时,在轻松的一笑之中,社会的种种不公正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被虚幻化了;同时,老百姓因在日常生活所受的压抑和压迫而产生的不平和不满情绪也在这一笑之中暂时得到了平复——甚至——还会产生一种报复的快感。正因为如此,如民间笑话之类的中国古代的“恶搞文化”特别繁荣。但是,当老百姓的这种“阿q”式的或“犬儒主义”的“精神胜利法”仍不足以宣泄郁积的社会心理能量时,巨大的社会动荡便产生了,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历史的另一轮循环也就开始了。

虽然我们现在已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可建国六十年的时间与几千年专制统治的历史重负相比毕竟还是差得太远。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对于中国人来说毕竟还是个新生事物。除了制度上的惯性以外,大部分国民仍然摆脱不了帝制时代遗留下来的奴性心理,对于国家权力的任性与专横,仍报之以“阿q”或“犬儒”的态度,调侃一番,恶搞一番,也就万事大吉,天下太平了,却没有想到作为权利主体的公民,对于其职能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公共权力的滥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以何种合理的手段来改良社会,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正义。就拿“躲猫猫”事件来说,任你怎么调侃或恶搞,对于问题的真正解决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作为公民,正常的回应方式是质疑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并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审判或处理,并要求政府对于其体制的不完善性作出结构性的改革和调整——这正是人民的合法权利和行使其合法权利的手段。

作为执政党,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而要将人民的利益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人民的权利高于一切”只有尊重“民权”张扬“民权”并使之制度化与法律化,才能有效防止政府权力因其非理性扩张而异化为损害人民利益的暴力,才能使公共权力发挥其保护人民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的正常职能,人民的利益才会有保障。如此这般,不但公共权力不敢以“躲猫猫”之类的荒谬解释来敷衍、欺骗民众,民众也不用再与公共权力玩“躲猫猫”的游戏了“恶搞文化”走向衰落的时代也就来临了。 又是一个案件引发的流行语。上次是瓮安少女李树芬溺水死亡,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时提到了“俯卧撑”随即俯卧撑走红网络。这次是云南青年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很快,躲猫猫也火了起来。网友们一边讨论躲猫猫这个游戏的危险性,一边大量发帖“躲猫猫”(2月17日今日早报)

中国的监狱真是个天堂般的地方,不但允许犯人在放风的时候玩“躲猫猫”的游戏,更难得的是中国的犯人个个都象天使一般地童心未弥——都二三十岁的成人了,还保持着玩“躲猫猫”的兴致。不过,有童心的人往往不懂得保护自己,这不,一个叫李乔明的犯人就低估了玩这一游戏潜在的危险性,竟然一头撞到了墙上,落了个因“重度颅脑损伤”而离开人世的下场。正如网友许晖在其博文躲猫猫释义中所言“‘躲猫猫’这一游戏在展示晋宁县看守所的人情味儿之外,同时雄辩地证明了一个道理:游戏也可以杀人。”是足以为玩游戏者戒也!

明眼人不难看出,和使“躲猫猫”这一词语流行起来的众网友一样,笔者在上文中止不过是拿“‘躲猫猫’撞墙致死”这个警方对于犯人非正常死亡的超出常理、带着“黑色幽默”意味的荒诞解释调侃了一把。其实,与“俯卧撑”一样“躲猫猫”也是中国当代社会的媒体镜像。“躲猫猫”是一个“双面怪物”它的一面是不受民众制约的公共权力的任性、专横、冷漠和残暴,另一面是民众的不满、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的绝望和无力的状态——除了借“犬儒主义”的调侃或恶搞暂时发泄发泄,甚至“自我娱乐”一番,他们别无选择或不知道该如何么应对——如果无力改变现状,至少可以改变我们自己看待现状的方式,这样,不管怎么恶劣的生存或生活环境,都变得可以忍受了。

公共权力之所以必要,是为了保护民众免受来自个体本身以外的“他者”的暴力或任意规则的伤害。公共权力其实是一种制约不合法的暴力的暴力,并非无限的,而是有边界的,应该受到制度上的或其他形式的制约,否则就有沦为专制权力的危险,因为暴力——不管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始终都是一种非理性的力量,如果缺少有效的制约,必定会走向滥用和残暴,从而给作为个体的人或人类带来人为的灾难。

在中国“神权政治”的皇权时代和帝国时代,由于君权神授,被美化和神化为“金口玉言”皇帝的话就是法律,而作为皇帝的化身和代言人的官员则是具体而微的皇帝,所以,那时的国家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一种凌驾于民众之上的任意的“私人权利”而不是“公共权力”——至少在强大的皇帝与作为皇帝意志的实施机构的政府部门面前,老百姓是裸露在皇帝及其代言人的任意规则的支配之下的,缺乏任何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除非揭竿而起,以暴制暴。可是造反甚至只是对这种任意权力的轻度抵制的成本太高,因此,大多数老百姓在大多数时候都会造反逆来顺受。然而,任是多么残暴与专横的压迫都消弥不了他们心中的不满,故为了对于来自统治者的专横暴力能够长久地忍受下去,郁积在他们心中的心理能量需要找一个统治者可以容忍的发泄口——调侃或恶搞类的民间文化形式,如笑话等等即是其发泄形式之一。当一切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与不平都以漫画或搞笑的形式呈现出来时,在轻松的一笑之中,社会的种种不公正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被虚幻化了;同时,老百姓因在日常生活所受的压抑和压迫而产生的不平和不满情绪也在这一笑之中暂时得到了平复——甚至——还会产生一种报复的快感。正因为如此,如民间笑话之类的中国古代的“恶搞文化”特别繁荣。但是,当老百姓的这种“阿q”式的或“犬儒主义”的“精神胜利法”仍不足以宣泄郁积的社会心理能量时,巨大的社会动荡便产生了,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历史的另一轮循环也就开始了。

虽然我们现在已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可建国六十年的时间与几千年专制统治的历史重负相比毕竟还是差得太远。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对于中国人来说毕竟还是个新生事物。除了制度上的惯性以外,大部分国民仍然摆脱不了帝制时代遗留下来的奴性心理,对于国家权力的任性与专横,仍报之以“阿q”或“犬儒”的态度,调侃一番,恶搞一番,也就万事大吉,天下太平了,却没有想到作为权利主体的公民,对于其职能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公共权力的滥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以何种合理的手段来改良社会,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正义。就拿“躲猫猫”事件来说,任你怎么调侃或恶搞,对于问题的真正解决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作为公民,正常的回应方式是质疑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并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审判或处理,并要求政府对于其体制的不完善性作出结构性的改革和调整——这正是人民的合法权利和行使其合法权利的手段。

作为执政党,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而要将人民的利益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人民的权利高于一切”只有尊重“民权”张扬“民权”并使之制度化与法律化,才能有效防止政府权力因其非理性扩张而异化为损害人民利益的暴力,才能使公共权力发挥其保护人民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的正常职能,人民的利益才会有保障。如此这般,不但公共权力不敢以“躲猫猫”之类的荒谬解释来敷衍、欺骗民众,民众也不用再与公共权力玩“躲猫猫”的游戏了“恶搞文化”走向衰落的时代也就来临了。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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