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第91章

“多谢前辈!”

林莫南向磨中仙道谢。

磨中仙不拘礼法,行事却周到,直接把林莫南送到了盘龙峰。不过他道谢,并非为此事,而是为磨中仙把他从雨露台拽出来,要不然,他估计还得被矮参王逼着去画竹叶符。

磨中仙摆摆手,道:“区区小事,不值一提。”又道,“矮老儿任性起来没有分寸,仙台峰那女人可不是好惹的,仙胎是她的眼珠子,你能不去还是不要去了,矮老儿要是再来逼你,你不要理会就行,那家伙就是嘴巴凶而已,不会强迫你的。”

“是,晚辈有数。”林莫南微微欠身,再次感谢磨中仙的关爱。

“行,老夫走了,再待片刻,盘龙老儿就得来赶人……”

磨中仙又摆摆手,话音还没落下,人已不见了。听他这话的意思,显然跟盘龙仙有些不对付。

风中遥遥又传来一句:“有闲可来磨中峰做客,往西过七百零九峰便是。”

磨中仙热情好客,林莫南想答应一声,但考虑到自己的声音传不了那么远,也就作罢。

回到落脚处,一个人影也没有,年轻掌门到处拜访各宗各派,正在努力学习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掌门,葛笑笑和申不害正在做万仙山日夜游,错非此次仙胎周岁礼,凭他们的修为与身份,不知哪年哪月才能再入万仙山,当然得玩个够本。

至于那一虎两狐,在万仙山这样灵气浓郁的地方,早玩疯了,钻洞穿山,呼朋引伴,引得一群野生翻山兽整日跟着它们仨在那些没有人烟的山间呼啸来呼啸去,颇有一副要占山为王的架势。

才刚坐定,柳成荫来了,没别的事,就是送来了一匹卖相不错的代步灵兽和一只储物袋,储物袋里,除了满满当当的灵石之外,还有一枚盘龙玉佩和一把龙纹竹伞。

这就是盘龙仙用来交换万年参汁的东西。灵兽灵石自然是游历仙盟备必之物,盘龙玉佩代表盘龙仙的身份,见玉佩如见盘龙仙本人,足以给大逍遥派提供庇护,仙盟之内,敢不卖盘龙仙面子的人恐怕不多,当然,矮参王那样的除外。

至于龙纹竹伞,却是一件攻防兼备的灵器,难得的是,它对使用者的修为没有太高的要求,以林莫南现在的修为,也能驱使,只不过难以完全发挥它的威力,不过却还有补救之法,伞柄上有一处凹陷,是用来嵌入灵石的,修为不够灵石凑,只要有足够的灵石,这件龙纹竹伞足以让林莫南平安游历于仙盟内绝大多数地方。

“这个……盘龙仙厚爱,林某铭记在心,还请柳仙官代为转达林某的谢意。”

龙纹竹伞的出现,大出林莫南意料之外。万年参汁是珍贵,但盘龙仙的庇护足以抵得,灵兽灵石不过是附带的赠品,盘龙仙完全没必要再添这一件灵器。

柳成荫知他疑惑,笑着解释道:“林道友,这件灵器,是师尊感谢你对柳某的指点之恩。”

修炼之人重视传承,林莫南的提点,让柳成荫在道途上大迈一步,不止是恩惠于柳成荫本人,也让盘龙仙多了一位正式弟子,正式弟子与记名弟子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代表传承,而后者仅是跑腿办事的。

搞明白这一点,林莫南不再客气,爽快地收下了龙纹竹伞,又和柳成荫闲聊了一会儿,得知柳成荫果然将要离开樊城,前往三河郡出任传送使一职。传送阵费用高昂,等闲修士负担不起,但能用得起传送阵的修士,必然不差灵石,随手一个打赏,恐怕比柳成荫在樊城半年的油水还多。虽然传送使手中没有管理一方的权柄,可绝对是个肥得流油的差事。财侣法地,修炼四大外力,财字居首。

于是又是好一通恭喜,让柳成荫喜笑颜开,连连承诺,只要是林莫南来用传送阵,他在权限之内做主,费用八折。

林莫南顿时啼笑皆非,这个承诺有跟没有一样。他已经不是浩然剑宗的大师兄,这辈子也不会舍得灵石去用传送阵。

送走了欢天喜地的柳成荫,林莫南开始打点行囊,储物袋里装满了灵石,可是游历仙盟,只有灵石不行,取出一部分,到山下的龙尾城内,购了一些灵谷、灵茶、灵泉,还有一些食金丸,想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好事,从来是没有的,不给代步灵兽吃饱了,哪天心情不爽把他从背上甩下来,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最后,他还想买一把剑,本命金剑毁了,可他还是剑修,往日用不上,也没灵石,所以一直是空手,现在嘛,剑不用多好,只要能用就行。

空手而归。

没办法,眼界高,有好处,也有坏处,眼界高了,眼皮子就不会浅,但反过来,眼皮子不浅,普通货色就看不入眼。

用林莫南的话来说,这等货色,有不如无。什么“剑不用多好,能用就行”的想法,就跟放屁一样,放过了就没了。

想了想,他去找郑袖,峨眉家大业大,总收藏着几把好剑吧。

有了代步灵兽,上哪儿去都方便。盘龙仙慷慨大方,送的代步灵兽也不是普通货色,二品灵兽踏云九色鹿,品阶是不高,不过话说回来,品阶高了林莫南也养不起。说它不普通,指的是外形,身形高大,体形健美,身呈九色绚烂如花,四足洁白有如踏云,尤其是头上一对鹿角,威武雄壮,气势轩昂。

两个字,养眼。四个字,非常养眼。

骑在踏云九色鹿的背上,一路穿山越岭,鹿蹄间生出层层洁白云气,笼罩于身,有如仙人骑鹿自天而来,这回头率不用说,只有拉风二字可形容。唯一让林莫南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踏云九色鹿跑起来没有翻山兽稳当。不过小小缺陷不足为道,鹿蹄间生出的洁白云气,天然有洁净保暖之效,既阻风尘,又使周身温润如春,足以弥补那些许颠簸之缺。

郑袖对林莫南的到来相当惊讶,她没有矮参王那么神通广大,追丢了人,一时间也打听不到林莫南的暂住地,只得先返回了峨眉所居的白头峰,白头峰的白头仙,出身峨眉,峨眉弟子来到万仙山,自然要来拜见前辈,加上白头仙也有心要照顾宗门弟子,自然安排他们上山暂住。

不过白头仙属太清宫门下,跟玉清仙君不熟,而且他对玉清仙君深怀忌惮之心,那女人可是个活扒皮,所谓的雁过拔毛绝不是夸张。郑袖要尽心力,可白头仙不愿意去求玉清仙君那女人,怕被那女人抓住机会抽筋扒骨,敲骨吸髓,索性就由郑袖自便,只想着玉清仙君对小辈总不好意思敲诈得太过分吧。为防万一,他还是指点郑袖先去求见月下仙,月下仙肯帮忙,这事就成了大半。

林莫南不知其中的曲折,但他一看郑袖的脸色,就知道她在仙台峰刹羽而归,于是心中欢喜,道:“郑仙子,林某正欲前往仙台峰,却迷了方向,不知可否请仙子指引方向?”

这话太假,玉清宫辖属之地盘龙峰,距离太清宫白头峰何其远也,要是迷路就能从盘龙峰迷到白头峰,练红尘那个路痴也得甘拜下风。

郑袖又不是傻子,傻子也修炼不到她这个地步,峨眉弟子众多,她仅居叶知秋之下,也是天之骄女,只沉吟片刻,就明白了林莫南的意思,懒得兜圈子,索性开门见问道:“你要什么?”

“一把剑。”林莫南突然有些喜欢起这位女修,因为她够直白。

郑袖想也没想,道:“钟秀,天问,越人,横天,你自己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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